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》(环办科技(2018)5号)、《山西省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晋环发(2013)91号)等文件要求,黎城太行钢铁有限公司开展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,现向公众公示
公司清洁生产基本情况如下:
企业名称:黎城太行钢铁有限公司
企业法人:李朝曦
企业所在地址: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城南村(晋福村)
排放主要污染物名称: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
排放方式: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。有组织排放经袋式除尘器/四电场除尘器/电袋复合除尘器/水域除尘器/第五代新型OG法、石灰石膏法脱硫/钠碱法脱硫/循环流化床半干法脱硫、湿式电除尘器、SCR法脱硝、高效尘雾分离器等设施后排放。
黎城太行钢铁有限公司位于黎城县晋福村前身是黎城县轧钢厂,成立于2000年,员工3000余名,是一个集炉料加工、生铁冶炼、钢材炼制、轧钢轧制等生产进行项目为一体的公司化股份制企业。占地面积1000余亩,主要生产设施包括528m³高炉1座,120㎡带式烧结机1条,10㎡竖炉1座,50t转炉2座,轧钢厂70万吨棒材上产线及80万吨高线生产线各1条。设计年生产能力:年产150万吨建筑用钢。